今年1月22日期交所開始進行態價格穩定措施,商品包括大台小台的近月、次月契約&近月與次月之價差,2/21期交所首度執行退單機制,成功防止價格不合理上漲並且避免了危機的擴大,投資人可以翻開五分鐘線圖查看2/21台指盤後盤的長長上引線,以下為投資人整理了公式的計算以及當天退單的狀況。


一、【運作方法】
  
●新進買進委託之可能成交價>上限→退單

  ●新進賣出委託之可能成交價下限→退單


二、【公式】
  
●上限=基準價退單點數

  ●下限=基準價退單點數

  1.基準價選取順序:


  2.退單點數

  3.舉例:加權最近收盤價為10,000→退單點數為200

 

三、【首度執行退單】
  期交所表示,臺股期貨3月契約因陸續出現委託口數較大之新進買單,推升成交價自10,727上漲至10,911,總成交口數為48口(尚未達上限口數),之後因其可能成交價超過動態價格穩定機制之退單上限(即基準價+2月21日加權收盤指數*2%=基準價+10,714×2%),故其餘委託口數被退單,總計當日15:00:10至15:00:15間,共退單122口(已超過上限口數)。




期交所下載逐筆成交明細連結下載
資料來源:期交所
參考資料:經濟日報

  有客戶問說那選擇權價格穩定的措施呢?期交所目前在跟所有期貨商做討論,可能今年年中或者明年初進行,但選擇權需要考慮到較主觀的時間價值或許會比較難奠定每位投資人都滿意的公式出來,期交所預計會將選擇權的漲跌幅縮小到10%以下,但當指數在一萬點的時候漲跌停10%也就是1000點,那此時如果縮小選擇權漲跌幅的話選擇權深度價內的將無法漲跌超過一千點...或許最終會像台指期貨價格穩定機制一樣使用基準點正負幾個百分比之內的做法。
  ps:上述所說的縮小選擇權漲跌幅10%不是權利金的10%,投資人別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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